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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发展沼气集中供气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5-06-12 来源 :农业工程技术

近年来,我们结合本职工作,就内蒙古发展沼气集中供气问题开展了较为广泛和深入地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如下想法和建议:

    一、发展沼气集中供气是新形势下农村沼气建设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和我区畜禽养殖业向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不少农户开始缺少户用沼气池的发酵原料;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农村的许多家庭都只剩下了妇孺和老人,难以对户用沼气池进行有效管理;伴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在一些地方,户用沼气的便捷程度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对生活用能便捷性的要求。在此新形势下,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沼气集中供气建设,是优化沼气项目结构,促进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美丽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治理农业领域最大的污染源——畜禽粪便的有效途径。

二、内蒙古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效

近年来,我区十分重视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建设,为了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从2010年开始至今,自治区已从本级预算内资金中总计拿出1710万元用于支持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为每处工程提供2050万元的供气管网建设补助。一些建设单位亦把沼气集中供气当作一项重要的公益性事业,给予了较大力度的补贴。如喇拉沁旗三道营子村村委会为每户村民每月免费供应10m3沼气,超出部分才向农户收费。经过几年建设,涌现出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先进典型:赤峰市喇拉沁旗三道营子村大型秸秆沼气工程、赤峰大禹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兴安盟跃进马场大型沼气工程、呼和浩特市云中酒业大型沼气工程等都实现了全年365天不间断为农户供气,其中,三道营子村大型秸秆沼气工程、赤峰大禹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都已连续正常运行3年。另外,三道营子村大型秸秆沼气工程供气户数达到700户,该村村民已全部用上了沼气工程集中供给的沼气。更为可喜的是,一批大型和超大型的沼气集中供气工程亦即将建成或正在建设:阿鲁科尔沁旗特大型沼气和村镇集中供气项目总投资3.2亿元,该项目年产沼气1752万立方米,可提纯出876万立方米的甲烷,供给天山镇3万多城镇居民和村民使用,一期工程投入1亿多元,目前已基本完工,即将启动运行;供气户数1100户的科右前旗兴安村沼气集中供气主体工程已完工,明年上半年将启动运行;供气1000户的阿旗双胜镇集中供气项目和两期工程总计供气1200户的杭锦旗独贵特拉镇肉羊养殖园区沼气工程也将于明年建成。我区沼气集中供气建设已初见成效。

三、农村沼气集中供气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根据近年来广泛深入的调研分析,我们认为,农村沼气集中供气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首先是许多大中型沼气工程直接经济效益不佳,业主的内生动力不足。虽然大中型沼气工程有比较明显的环境和社会效益,但经济效益大多不够理想,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沼气供农户使用,收费高了农民难以接受,费收不上来;收费低了业主亏损严重,丧失了为农户供气的积极性。

其次是虽然沼肥(沼液、沼渣)是一种十分优质的有机肥料,但因沼液干物质含量低(干物质含量在4%以下),受运输成本的制约,不能远距离运输,只是用于紧靠沼气工程的田地,在沼气工程周边有较多自有土地的业主尚可自用,其它业主基本都是给附近的农户免费使用。由于应用半径太小,形不成对沼肥需求的竞争关系,沼液的价值未能得到合理体现。而沼渣则由于产量不大,难以满足商品有机肥生产对规模的要求,其潜在的经济价值亦难以获得实现。

第三是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程度低。当前我区许多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化程度较低,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不高,加之手段落后,管理比较粗放,不少沼气工程远未达到其最佳的运行效果。由于社会化服务程度不高,要实现沼气工程事业的市场化运作,还需要一个培育市场的过程。

四、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发展的对策措施

当前的对策措施:一是应抓紧出台沼气集中供气补贴政策。国家已出台了对沼气发电的补贴政策,但对于公益性质更强,社会效益更为显著,并且是由国家发改委强制要求的农村沼气集中供气项目,却迟迟未能正式出台沼气集中供气补贴政策,这既不符合逻辑,同时也严重影响到了该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应尽快出台职责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沼气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目前沼气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上存在的权责不对等,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奖罚不分明现象,已对项目建设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三是应加大监管及奖惩力度。努力扭转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惩处难、力度小局面。

五、构建农村沼气集中供气长效机制

我们认为,从长远看,构建农村沼气集中供气长效机制,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加大补贴力度,改变补贴方式

学习借鉴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作法,将补贴重点用于终端产品的补贴,而且补贴力度应达到能使大多数的沼气工程实现赢利。以激发沼气工程项目的内生动力。

1、沼气用气补贴

若按城乡同价的原则来确定农户用气价格,以呼和浩特市目前居民用气价格1.82/m3的价格计算(1m3天然气相当于1.7m3沼气),农户用气价格应在1/m3左右,但按这一价格供气,沼气工程很难赢利,因此应把沼气供气价格提高到能使大多数沼气工程实现赢利的水平,农户仍按与市民等同乃至更低的价格交费,差额部分应由财政进行补贴。

2、沼气发电补贴

沼气发电不仅能生产电能,同时还可产生大量余热,对解决沼气工程自身的保温增温问题很有帮助,应在满足集中供气要求的基础上大力提倡和鼓励。目前沼气工程所发电量能输入国家电网的所占比例很小,为此,一方面应简化分布式沼气发电享受免费接入国家电网和的程序,以显著提高沼气工程发电入网并获取补贴的比例;另一方面,对于沼气发电自用的,亦应参照发电入网的补助标准给予相应的补贴。

3)沼液使用补贴

若只从肥料价值方面考虑,沼液因受干物质含量低的限制,使用半径很少,形不成对沼液需求的竞争关系,沼液的价值得不到应有体现。但若将沼液的使用从根本上解决了养殖场粪污的无害化处理问题这一因素考虑在内,将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的投资转用于补贴沼液的运输费用,以适当扩大沼液的应用半径,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对沼肥需求的竞争局面,并尽可能将沼肥应用于保护地蔬菜等产值较高的作物,就有可能较好地实现沼液的经济价值。

(二)采取以奖代补的建设资金补助方式

目前的补助方式,对项目监管工作的要求很高,监管难、效果差的现象比较突出,一些沼气工程业主为了减少投入,在沼气工程建设中采取缩小建设规模,削减建设内容,以次充好等手段,不顾建设质量,一味降低造价,给沼气工程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损害。而采取以奖代补的补助方法,或先拨付预计补助资金总额的30%-50%作为预付款,其余补助资金待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根据经核定的实际总投资,按规定比例进行补贴。则应能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同时,由于是根据已经实际投入的资金总额,按比例进行补贴,也有利于解决业主自筹资金实际到位率低的问题。

(三)只讲求实效,不贪多求快

要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强度,若在增加财政补助资金总量方面一时难以做到,建议适当放缓数量增长速度,力保对单个工程的支持强度。确保建一处,成一处,使用一处,以实现农村沼气集中供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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