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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改厕工作实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2 来源 :农业农村部

  去年以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提高农村改厕工作质量的通知》(中农发〔201915号),坚持问题导向,严把改厕“十关”,扎实提高工作质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2019年国务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和媒体反映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农村改厕工作仍存在不尊重群众意愿、工作衔接不到位、技术模式选择不合理、施工质量不达标、脱离实际等问题。今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决胜之年,农村改厕任务艰巨,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在坚持严把改厕“十关”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厕所改不改,农民说了算,决不能为改而改,决不能为了完成任务、片面追求卫生厕所普及率而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要注重发挥农民作为改厕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的主体作用,切实做好宣传发动,通过发放明白纸、入户讲解、实地参观、党员干部示范带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改厕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空挂户、举家外出以及犹豫观望、暂时不愿改的农户,可以缓一缓,不能替农民做主、搞强迫命令。要科学安排建设时序,做好工作衔接,避免“先拆后建、拆建脱节”、半拉子工程,最大程度减少改厕对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

  二、找准适用技术模式。要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通过实地调研、技术论证、模式比较、试点示范等方式,科学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改厕技术模式,不能简单照搬照抄,不能把改厕简单当作改水冲式厕所。对一时拿不准的技术模式,要先开展试点示范,至少经过一个周期的测试验证之后再决定是否推广应用。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要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厕所污水和生活杂排水共治模式。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通过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方式解决基层改厕难题。

  三、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要坚持标准化引领,把标准规范应用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近期,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了《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3项国家标准,各地要强化宣传贯彻和执行力度,组织专题学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改厕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各省(区、市)要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推动农村厕所建设验收、管理管护以及非水冲式厕所等方面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农村改厕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加大质量监管力度。

  四、公开透明实施奖补工作。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对奖补政策、奖补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公开,提高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要准确掌握基础数据,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实地抽检,防止信息失真、搞“数字改厕”,避免“把没改完的当改完了”。要严格落实“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不能简单以“发钱”或“发厕具”代替改户厕,不能大包大揽过度承诺、片面追求农户“零费用”改厕,不能脱离实际简单压低改厕成本、只重数量不重质量。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不得拖欠、克扣或挪用工程资金。要提高资金执行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结果应用,避免出现资金闲置等问题。

  五、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要坚持建管并重,农村改厕到哪里,运行维护体系就覆盖到哪里。要通过现有渠道,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改厕后期运维管护,保障厕所建成后持续正常使用。做好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统筹推进,没有解决好厕所粪污收集和利用去向问题、没有落实好维修服务措施,宁可不开工不建设。要积极研究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宜肥则肥、应排则排。要加快探索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管护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将保洁维护与公益性岗位相结合,做到管护有制度、有经费、有人员。鼓励开展厕所使用率、群众满意度等数据调查,及时查找问题,不断提升保障和服务水平。要强化农民群众对户厕管护的主体责任,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爱国卫生运动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疫、厕所日常管护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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