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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发布时间:2018-05-14 来源 :山东省农业厅
 

前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山东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打造乡村振兴的齐鲁样板,为我省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

山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山东工作的总要求,以及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咬定走在前列目标定位不动摇不放松,以实际行动打造齐鲁样板,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山东篇章。为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明确山东乡村振兴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特编制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基期为 2017 年,规划期限为 2018-2022 年,远景谋划到2050 年。

本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山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明确至 2020 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 2022年召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推进机制,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走在前列。本规划是全省各地各部门编制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我省必须切实抓住历史机遇,充分发挥农业大省优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更高标准、更高层次上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坚决完成好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大政治任务。

一、重大意义

——推动乡村振兴,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山东工作总要求的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发展高度重视、寄予厚望,明确提出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新局面的工作总要求,为我省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坚持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对山东的重大考验和实践检验。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以只争朝夕和功成不必在我的使命担当,举全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扎扎实实深入推进,确保干出成效、创出经验,为全国乡村振兴作出山东贡献。

——推动乡村振兴,是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战略选择。当前,我省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但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基本公共服务短缺等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要素不平等交换仍然存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重塑城乡关系,强化制度性供给,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着力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推动乡村振兴,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培育农业新六产,有利于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增创山东农业发展新优势,加快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转变。

——推动乡村振兴,是顺利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需要。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最后一公里,是检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色的重要标准,必须全力以赴、精准施策,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筑牢产业发展基础,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将有效提升三农发展的协同性、关联性、整体性,使全体农民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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