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应对气候变化,强调低碳发展的大潮下,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界的伟光正分子,很多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给予了各种呵护政策。德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先锋,既经历了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又避免了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国家经历的可再生能源泡沫破灭。但是,与大规模发展相伴随的是可再生能源补贴成本的快速上升。至此,德国也开始重新审视和调整相关政策。自2009年以来,德国对可再生能源政策进行逐步调整,今年6月份通过的“德国可再生能源改革计划”,对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政策进行了“彻底改革”。因此,德国在管理可再生能源政策方面值得我们学习的同时,更给我们对如何发展可再生能源及其政策调整带来了启示。
1. 可再生能源不是多多益善
德国的经验表明,大规模介入可再生能源可能导致不可预料的后果,包括高电价、对传统能源的挤出效应,从而威胁电力系统可靠性,并对电力市场造成颠覆性影响,最终使得可再生能源产业因为不可持续的发展途径而受害。制定合理的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并加以恰当的控制,可以避免新能源发展大起大落,对于新能源的健康发展非常必要。该目标可以和政策进行挂钩,并根据进度对政策进行调整。
2. 发展可再生能源不是越早发展越好
由于新能源成本不断降低,发展新能源还面临着一个时间点的选择问题。早一点发展,会让消费者长期承受过高的电价。因此,对于市场还没有成熟,成本还有相当的下降空间的技术来说,如果不考虑气候变化的时间成本,等到技术相对成熟的时候再发展将更加经济合理。这样,可以避免让消费者被锁入长达20年的高价期。但是,如果早一天发展的技术,比如海上风电,可能会形成技术或产品优势,从而带来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和就业机会,则另当别论。对于那些产业基础薄弱,不容易形成技术和产品优势的国家,推迟发展可能更加理性务实。
3. FIT既有效力也有局限性
FIT(Fabrication Integration Test制作集成与试验)适用于市场引入阶段,有利于克服初始发展成本障碍,促进可再生能源事业快速发展。但是,如果调整的步伐不能和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的步伐保持一致,可能会导致过高的利润,从而使得新能源的发展失控。而这种失控会让消费者或者财政背上不合理的负担。现实情况是,由于FIT往往通过行政手段来管理,很难及时根据技术和市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因此,在技术和市场成熟后,拍卖和竞标等市场手段更有利于发现市场价格,控制发展规模。如果由于现实条件限制,必须要采用 FIT的话,务必要辅以补贴递减机制。有研究认为,德国有效、自动和透明的FIT递减机制使得德国避免了重蹈西班牙和意大利太阳能发电泡沫破裂的覆辙。
4. 要控制好可再生能源的补贴成本
主要是控制好能源补贴的程度。如果成本失控,从中长期来说,会危及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在选择资源种类和开发技术优先级的时候,要考虑成本优势。在有多种选择的情况下,应该优先发展低成本的资源。同时,支持政策要考虑不同成本情形下的稳健性,尽可能避免出现意外后果。
5. 可再生能源成本的分担机制要兼顾公平和效率
从公平方面来说,各类用户都需要分担成本,从效率上来说,高耗能用户可能要获得适当的减免,从而保证其国际竞争力。但是,对适用减免政策的企业的界定要从严掌握,避免形成过度补贴,从而向其他消费者转移过多的成本。
6. 在发展新能源的同时也需要保护好传统能源
在没有确立恰当的补偿传统的发电能力的前提下,过分发展可再生能源,会阻碍甚至危及这些作为必要补充的传统电力生产能力的发展,进而会危及到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在无核化的大背景下,传统发电计划的不断放缓更加令人担忧。
7. 电力批发市场机制要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可再生能源带来的挑战
一方面由于大量补贴的可再生能源以低价进入批发市场,导致电力批发价格低,致使传统发电难以生存,传统能源发电发展计划就会被延迟实施,甚至装机量也会一再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可再生能源的不确定性,需要大量的传统能源作为补充。为此,2014年的政策调整,增加了可再生能源企业直销电的强制责任,迫使新能源企业直面需求,减少他们在批发市场倾销的可能性,并研究适合传统发电企业的补偿机制,从而保持各类发电能力的均衡发展。
8. 地区一体化的电力市场可以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入网
地区一体化大的电力市场为可再生能源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如果没有这个一体化的市场,可再生能源可能要么需要降低装机容量,要么在不少时候面临弃电。不过,一体化的电力市场可能让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被输出到其他国家,影响他国的电力系统可靠性。但是,只要出口的电价合适,双方可以达到合作共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