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秸秆固体成型燃料利用工作,相继出台政策法规,鼓励和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秸秆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万吨以上;力争到2020年秸秆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中也指出“结合乡村环境整治,积极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发展生物质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财政部出台了《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采取综合性补助方式,支持从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干馏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收集秸秆、生产秸秆能源产品并向市场推广。
目前,我国秸秆固体成型燃料的关键技术已取得突破,特别是模辊挤压式颗粒成型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有效地解决了功率大、生产效率低、成型部件磨损严重、寿命短等问题,农业部已在北京市大兴区建成年1万吨秸秆固体成型燃料示范点,替代煤炭为周边农户、温室大棚等提供清洁能源,实行了商业化。全国秸秆固体成型设备的生产和应用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固体成型燃料的年产量约20万吨,主要以锯末和秸秆为原料,用于农村居民生活用能、锅炉燃料和发电等。生物质炉具的开发也取得一定的进展,开放了秸秆固体成型燃料炊事炉、炊事取暖两用炉、工业锅炉等专用炉具。经过探索和尝试,各地因地制宜,形成了“农户+秸秆经纪人+企业”、“农户+企业+政府”等各具特色的秸秆收储运模式。
依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规定的目标,到2010年秸秆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100万吨以上。目前我国秸秆固体成型燃料年产量约20万吨。因此,2009、2010两年应推广应用80万吨秸秆固体成型燃料,才能实现规划目标。
根据我国秸秆固体成型燃料技术和产业发展状况,提出如下建议:
(1)完善财政补贴政策
财政部已经出台了《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的企业。但是,要求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满足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年消耗秸秆量在1万吨以上两项条件。这就使绝大数农村小型能源企业无法享受到国家的补贴政策。建议财政部降低门槛,扶植更多地能源企业享受补贴政策。
(2)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保障
虽然我国秸秆固体成型燃料技术已经趋于成熟,但还存在着成型机组可靠性差、原料适应范围窄、设备持续运行能力低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完善和解决。此外,由于秸秆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是一项新技术,各地缺乏建设、运行和管理方面的经验,急需技术支持。建议成立“秸秆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试点项目的工艺路线选择、技术方案制定、设备选型、工程实施,以及项目检查和验收等。
(3)示范先行,多种模式探索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气候特点、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秸秆固体成型燃料技术及运行模式需要在不同地区进行技术适用性、工程应用模式以及综合配套技术的完善。建议国家能源局在全国的典型地区对不同原料、不同用途、不同运行模式的秸秆固体成型燃料技术进行示范点建设,实践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可靠性、可行性及适用性,为下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广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经验。
(4)尽快出台国家或行业标准
作为一个新兴产业,我国还没有制定相应的秸秆固体成型燃料技术、设备以及燃料标准,影响了该产业的市场化、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建议借鉴欧美国家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秸秆固体成型燃料发展实际需求,尽快制定我国的秸秆固体成型燃料标准,并尽快形成标准体系,促进该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