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农村沼气服务体系一个“子”,能搞活沼气正常使用、网点正常运行、污染物有效处理全盘棋。用活这个“子”,关键要抓好四大举措。
1. 沼气利用宣传要强化
当前的主导能源是煤、石油、天然气。这些能源虽好,但资源有限,且不可再生。就是说,我们的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更多地要靠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而沼气就是目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技术成熟,使用便利,深受农民欢迎的清洁能源。要通过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增强忧患意识,增强使命感,科学发展农村沼气。
2. 新模式探索思路要清晰
湖南在重点调研长沙、湘潭、永州、怀化等代表全省不同地域条件和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探索以推广新能源产品保证基本经营收入,以养殖大户、大场粪源为基础向缺料户供原料、向大型产业园供肥料扩大经营收入,以建池和后续服务增加经营收入的“三位一体”网点建设模式,把“三联两解”融入“三位一体”的模式之中,多方受益,相得益彰。在探索中我们认为三个环节最为紧要:一是要选好网点的掌门人,掌门人不仅要懂技术,更重要的是有经营头脑,会算账,懂管理,能合理组织人员,有效利用资源,有驾驭全局的能力。二是网点对服务区内服务对象、可利用资源底细要清。情况要明,能因时、因地制宜,对路出招。服务点要既能做到自身获得收益,又能做到使服务对象满意,使国家的设备投资发挥最大效用,得到合理维护,在使用中保值增值。三是要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建立和完善后续服务的整套制度与办法,按照“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做到有章可循、服务到位,讲求实效。
3. 鼓励扶持政策要给力
中央在湖南农村沼气服务网点上的投入已超过2亿元,承担着200多万座沼气池和200多个大型沼气工程的质量服务任务。如果网点运行正常,网点本身投入和户用沼气、大型工程近70亿的投入都能发挥效益。因此国家在政策的导向和扶持上必须坚定和明确,不可因小失大。
首先,沼气开发利用是社会公益事业。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应享受公共财政待遇,如对网点技术管理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对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种行业人员给予补贴,对多年从事沼气工作的技术员给予养老保障等,建议出台相应的政策。
其次,国家在投入上应从大局和长远着眼,投小钱收大效益。按目前探索的新运行办法,网点只需在工作启动经费上稍有“输血”,就能使闲置的设备用起来,人员动起来,工作活起来,激活自身的“造血”功能。按每个网点投入4万元测算,湖南投入2个亿,就可带动已建设的近70亿元沼气工程,充分发挥直接效益,投入产出比为1:35,其环保、生态、节能减排以及对未来的发展潜力等效益更是无法用金钱测算。
4. 多方共管责任要分明
沼气建设既是国家的发展战略,也是惠及民生的德政工程,需要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业主用户齐力共管,才能实现应有的效果。各级领导的责任在于规划、推动、督促、检查,保证政策引导和人力、财力支持到位;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责任在于执行好国家投资计划,保证项目工程数量、质量到位,抓好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提升素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各沼气工程业主与用户既是沼气建设管理的主体,也是受益的主体,要搞好资金自筹,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知识学习,发挥用好沼气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使用沼气的积极性,确保沼气的正常使用。其他相关部门都要站在节能减排、美化河山、服务人民、着眼未来的高度,关注支持沼气事业的发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沼气建设在稳定、健康的轨道上运行。
责任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