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投资支持范围
继续支持建设厌氧消化装置总体容积500立方米以上,重点支持能够有效推进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实现“三沼”充分利用、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沼气工程。如以沼气工程为纽带,实现苹果、柑橘、设施蔬菜、茶叶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与畜禽养殖有机结合的果(菜、茶)沼畜种养循环项目。
继续支持日产生物天然气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开展试点。对于地方政府重视,统筹规划,出台相应辖区内农业废弃物处理政策的,优先予以支持。
二、中央补助标准
综合考虑项目总投资、产气能力、总池容等因素,中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投资补助。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每立方米生物天然气生产能力安排中央投资补助2500元,但中央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40%。
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每立方米厌氧消化装置容积安排中央投资补助1500元,但中央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5%。鼓励地方政府安排资金配合中央投资合力支持项目建设。
三、选项条件、项目建设内容、工作程序和要求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要落实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安评等前期工作,并具有审批文号的文件,才能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