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加快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根据《咸阳市2018-2020年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农村改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不断加大改厕支持力度,重点加快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政策措施,补齐我市农村改厕工作短板,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助推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因地制宜、科学改厕”的原则,结合移民搬迁、异地搬迁、采空区集中安置、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动员农户参与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群众生活环境。
三、目标任务
大力推广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式、完整下水道冲水式三种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模式,2019年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6011户,2020年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5030户。
四、奖补标准
市财政对改造旧厕所的群众每户奖补1000元,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的群众每户奖补3000元。建设管理费每座60元,用于技术培训、健康教育、基线调查、效果评价、技术指导、改厕宣传、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等费用。
五、主要工作
(一)科学制定改厕计划。要按照目标任务,合理制定改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建造区域、改造方式、资金来源、推进措施、技术要求、考核奖惩、维护办法等。
(二)合理选择改厕类型。要因地制宜,选择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能过冬、造价适宜的改厕类型,建设标准要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要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统一施工、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
(四)建立管理维护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做好改厕后的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后期运营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道、管委会)、卫健、自然资源、扶贫开发、文化旅游、农业农村、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改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局,王海龙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农户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方案,落实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卫健局要组织实施农户改厕工作;自然资源局要将农村户厕改造纳入村镇建设规划,确保新建或改建房厕所全面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扶贫开发局要结合精准扶贫,抓好贫困村和贫困户户厕改造工作;文旅局要抓好农家乐厕所改造工作;农业农村局要指导群众科学使用户厕无害化处理粪液,促进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各镇(街道、管委会)是农户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区域实际,注重因地因时制宜、因村因户施策,统筹安排年度任务,切实推进工作开展。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推广农户改厕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重点做好农村党员、干部、基层卫生人员和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农村改厕奖励资金,并结合上级财政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加大对改厕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在人居环境整治、环境连片整治、危房改造、精准扶贫等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改厕工作。同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鼓励农户投工投劳,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五)严格标准,树立典型。各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建改厕施工队伍,扎实开展农村改厕技术培训,保证每个村都有一支专业施工队伍,坚决杜绝没有受过培训、达不到要求的人员上岗施工。要选好示范村、示范户,树立典型,示范带动改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六)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安排专人对各镇(街道、管委会)农村改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