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已存在的非洲猪瘟病毒,并有效阻止非洲猪瘟病毒再次进入养殖场,是决定养殖场恢复生产成功的关键。恢复生产是一项基于生物安全的系统工程,涉及许多设施条件、防控技术和管理细节。
为促进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科学有序恢复生产,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的通知。《指南》从生产恢复计划的制定、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哨兵猪放置、恢复生产等六方面作了详细指引,为我国稳定生猪生产发展保驾护航。
原文如下: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的通知
农牧便函【2019】8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生产发展,指导感染非洲猪瘟的养殖场有效落实防控措施、升级改造设施设备、完善生产管理制度,科学有序恢复生产,我局组织制定了《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防控和生产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感染非洲猪瘟养殖场恢复生产技术指南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19年9月4日
附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