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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912-2010 沼气物管员

发布时间:2013-09-04 来源 :新疆农业信息网

  

本标准由农业部人事劳动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村能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凌、席新明、罗德明、王飞、王俊鹏、任昌山、刘立梅、罗涛、石勇、张铎。

沼气物管员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沼气物管员职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沼气物管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沼气物管员:

从事农村户用沼气池、小型沼气工程、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工程运行、工程管理、设备维护、技术指导及生产经营管理的人员。

3  职业概况

3.1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为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3.2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3.3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识图能力,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3.4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3.5  培训要求

3.5.1  培训期限

根据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及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课堂教学和现场实习学时数比例为11;技师及高级技师培训时间不少于200学时,课堂教学和实验现场实习时间学时数比例为11

3.5.2  培训教师

培训高级沼气物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5.3  培训场地与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户用沼气池、小型沼气工程、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或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培训模型或施工现场,以及抽渣车、检测仪器、维修工具和必要的分析、化验、试验条件。

3.6  鉴定要求

3.6.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3.6.2  申报条件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沼气生产工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沼气生产工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从事沼气相关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硕士研究生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6.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技能操作考核。技师和高级技师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3.6.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3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人;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10,且每次考评不少于3名考评员。

3.6.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min,技能操作考核不少于60min

3.6.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场所应具备户用沼气池、小型沼气工程、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或大中型沼气工程的模型或实物,并具有抽渣车、维修工具、检测仪器以及其他必要的考核鉴定条件。

4  基本要求

4.1  职业道德

4.1.1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4.1.2  职业道德守则

1)文明礼貌

2)爱岗敬业

3)诚实守信

4)团结互助

5)勤劳节俭

6)遵纪守法

4.1.3  职业道德修养

4.2  基础知识

4.2.1  专业基础知识

1)常用建筑材料知识

2)建筑施工工艺知识

3)沼气发酵基础知识

4)沼气常用设备知识

5)户用沼气原理、结构

6)沼气工程技术基础知识

7)物业管理基本知识

8)沼气生态农业常识

4.2.2  安全知识

1)防火、防爆知识

2)窒息及急救知识

3)施工安全知识

4)安全使用沼气知识

5)安全用电知识

6)设备安全运行知识

7)安全标示常识

4.2.3  法律知识

1)《合同法》相关常识

2)《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相关常识

3)《劳动法》相关常识

4)《节约源法》相关常识

5)《环境保护法》相关常识

6)《可再生源法》相关常识

5  工作要求

本职业对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内容。

5.1  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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