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去年以来,云南省立足现有条件攻坚克难,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12.8万个自然村中有2.81万个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有126万户452万人口受益。
云南是全国农村人口占比大于50%的4个省份之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数相对较大,全省整体基础治理能力薄弱。同时,农村人口规模普遍较小,200人以下自然村占比达50%以上,且主要分布在山区、半山区,这也加大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难度。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速增效,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牵头部门职责,先后制定印发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意见、治理模式和技术指南、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指导性文件,建成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信息填报系统,组织开展两轮摸底调查,指导完成全省129个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完成350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目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记者了解到,当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仍然艰巨,各地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仍有差距,重建设轻运行问题还比较突出。下一步,云南省将着力从4个方面抓实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是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州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衔接。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引领,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二是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近处理、资源利用为导向,结合实际,选择符合各地发展水平和特点的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久久为功,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是积极探索建机制,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问题,逐步形成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专人看护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机制。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开展运维管理服务,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四是加大投入强保障,加强相关资金的统筹整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缴费制度。通过以上多举措持续发力,抓实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有效促进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奠定更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