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来临,随着气温升高,农村沼气设施逐渐进入产气高峰。为切实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监管工作,消除沼气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庐江县积极部署,多举措筑牢沼气安全防线。
一是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沼气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谁立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原则,各镇(园区)政府负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负行业监管责任,各沼气设施业主对所拥有的沼气设施安全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对在建沼气设施安全负主体责任。
二是摸底登记,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台账。由各镇(园区)对属地范围内的户用沼气池和养殖场小型沼气工程进行摸底登记,县生态能源局负责对大中型沼气工程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全县农村沼气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
三是排查隐患,开展农村沼气和秸秆能源化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NY/T1221-2006)、《户用沼气池运行维护规范》(NY/T2451-2013)等技术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发现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逐项整改销账。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能及时排除的,要求其立即停止运行,直至隐患排除,切实做到全方位、无盲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是提升服务,持续开展户用沼气建后管护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县需要服务的7000多户户用沼气开展建后管护服务,由各镇申报的23个沼气服务网点作为承接主体,每年春、秋季要上门为签订协议沼气户免费检修2次,逐项检查,解决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