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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发布时间:2020-05-19 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19年落实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西安市高陵区等20个“2019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获得督查激励。

《通报》指出,2020年对这20个地方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各给予2000万元奖励支持,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激励措施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

西安市高陵区地处陕西关中腹地,黄壤陆海、一马平川,总面积294平方公里,辖7个街道86个行政村,总人口35.1万。2019年,全区上下围绕国家《三年行动方案》和《陕西省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意见》,紧盯一类县整治标准,高起点定位,严要求落实,全方位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入全省前列。截至2019年,累计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55191户,改厕率达到88.7%;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有效管控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1%,村庄清洁行动和村容村貌提升全域实施,一幅清新美丽文明乡村的画卷徐徐铺开。

高陵区的经验做法是陕西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2019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李克强等中央领导的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精神,坚持高位推动、系统谋划、全面部署、广泛动员,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试点示范,全省多点开花,先后涌现出了西安市高陵区、留坝县、合阳县等一批先进县。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充分利用督查激励作用,研究不同模式,打造适宜样板,为今后全面推开整治工作、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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