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河北省将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强化项目统筹整合,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便于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强农惠农政策,发挥政策引导的作用,近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2020年重点支农政策。其中,有关于农业资源保护及新能源利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的信息汇总如下:
农业资源保护及新能源利用
1. 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支持对象为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实施耕地轮作制度试点50万亩,每亩补助150元。其中,在张家口、承德市开展马铃薯与胡麻、杂粮杂豆等作物轮作,减轻马铃薯连作障碍,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在石家庄、唐山、廊坊等市实施玉米与花生,大豆轮作,增加油料和市场紧缺的大豆供给,发挥大豆根瘤菌固氮作用,提高土壤肥力。
2. 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支持对象为参与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等有关县(市、区)地下水漏斗区开展季节性休耕试点200万亩,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500元。将小麦玉米一年两熟改为只种植一季玉米、花生、谷子、杂粮杂豆等作物一年一熟,减少地下水用量。鼓励农户在休耕期间种植绿肥作物,不浇水、不收获,下茬作物播种前翻耕入田,提高土壤肥力。
3.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支持对象为开展人工饲草种植、草食畜养殖场建设的农民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和草食畜养殖企业。在张北、沽源、康保、尚义、丰宁、围场、塞北管理区、察北管理区、御道口牧场、兴隆、滦平、怀来、涿鹿、赤城14个县(区、场)实施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补助资金根据原国土二调草原禁牧面积按照每亩7.5元标准测算后切块下达,资金统筹用于发展草牧业,重点支持饲草种植、草食畜养殖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全面提升项目县(区、场)草牧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草牧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草食畜产品供给水平,促进农牧民增收。
4.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对象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和合作组织等。为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重点在“一环两带”(环京津、铁路、高速公路两带)区域、环京津贫困县,并具备一定秸秆综合利用基础的种植、养殖大县范围内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每个项目县补助资金600-1200万元,县级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资金补助额度的50%。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及收储运体系建设相关设备购置补贴,以及秸秆腐熟剂抛洒作业、秸秆收储运作业补贴等方面。购买设备补贴额度不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对购买腐熟剂进行不高于10元/公斤的补贴,对腐熟剂抛撒作业补贴标准为不高于20元/亩,对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进行补贴,每利用1吨秸秆补助不超过150元。
5.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对象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的养殖场和企业,旨在提升畜牧大县畜禽废物综合利用水平。资金重点用于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和利用,“沼气、沼液、沼肥”三沼利用配套设施等环节。一是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粪污收集、收贮、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二是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主体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补助标准为大型沼气工程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的35%,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按设计畜禽粪污处理能力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6. 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对象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和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有关经营主体。一是支持新建提升沼气工程。补助原料预处理、沼气生产、沼气净化与储存、沼气发电、沼气输配与利用、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等环节的设施设备。其中新建项目每立方米补贴1500元,单个工程最高不超300 万元;改造提升项目每1000立方米补贴100万元,单个工程最高不超200万元;二是支持生物质能源利用示范。形成以生物洁能源为基础,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可复制可推广模式,解决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中清洁取暖、用能效率低、污染排放高的突出问题,促进用能结构的优化和提升,每县补助200-500万元,统筹用于补贴农户购置、安装、维护清洁能源供应设备,支持生物质气化、生物质打捆直燃及生物质燃料企业扩大产能,强化生物质收储运体系能力等。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
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支持对象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县。按照省委省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开展整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支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农村厕所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对未获得过省级综合奖补的,三年行动任务主要指标基本完成的16个县(市、区)予以奖励,资金根据项目投资额、县域村庄数、农村人口数等因素测算,按照每县795万元至2998万元不等进行奖补;对全省38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重、财力弱、完成既定任务目标难度较大的困难县(市、区),按照每县904万元至3998万元不等进行补助。
2. 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支持对象为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县。支持和引导各地以行政村为单元,整体规划设计,整体组织发动,同步实施户厕改造、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并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奖补资金主要支持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及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奖补标准、方式等由各地按照因素法结合实际确定。
3. 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支持对象为全省遴选确定的14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按照2000万元和1500万元两个补助标准进行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
4.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在休闲农业发展中的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推介发掘一批生态优、环境美、产业强、机制好、农民富的休闲农业精品景点线路,全方位提升河北休闲农业形象,擦亮河北休闲农业品牌。2020年对农业农村部认定的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每村给予奖励15万元,资金用于景点宣传,扩大知名度与影响力;安排廊坊市、邢台市各150万,用于组织全省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推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