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凉山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五大行动”,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切实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文明和谐新凉山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基础。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的成效
1.1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截止目前,全州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5300万元,建成大型生活垃圾填埋场1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生活垃圾中转站83座,小型垃圾集中收集设施2万余个,配备城乡环卫车辆2818辆,配备环卫工人20927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1435吨/日,基本满足全州生产生活需求。完成新(改)建农村户厕21076户。
1.2移风易俗,乡风民风进一步得到转变
以“除陋习,树新风”为目标,积极开展“消除”贫困现象,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规范坐商归店、取缔流动摊点、清理路面秩序,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通过各部门及群众的共同努力,乡风民风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牲畜不乱跑、柴火不乱放、人畜粪便不乱排,墙角无杂草、垃圾和漂浮物,电线杆和墙面无乱贴乱画现象、红白事不铺张浪费等文明新风逐步养成。
1.3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综合治理的头等大事来抓,对全州范围内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落下一村一户一人。通过整治村容村貌、推进垃圾分类、实行禽畜圈养、强化监督机制等措施,“脏、乱、差”现象逐步得到消除,进一步优化了农村环境卫生。
1.4畜禽粪污得到有效整治
全州畜禽粪污以还田(地)和沼气处置为主,综合利用率在85%以上。其中会理县是国家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体推进县,西昌市、会东县为省级,共计投入3.67亿元,其中中央项目资金1.15亿元。建立健全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农户参与、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的运营机制,加快形成畜禽粪污收集、存贮、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同时推进农村沼气扶贫专项项目,通过实施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工程种养循环项目,也是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的重要方式。
1.5市场秩序有序规范
加大对全州重点集镇市场秩序集中整治和常态化管理,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引导经营者分类摆摊经营,规范车辆停放,严厉打击摊位乱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丢乱堆、建筑物乱搭乱盖、广告乱贴乱挂等现象,解决市场混乱问题,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截止目前,全州共清理违规小广告15000余幅,清理街面占道经营2000余户,整治乱停乱放车辆500余辆。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的措施
2.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保障
成立“凉山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委副书记龙伟担任,成员由28个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业农村局,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发改、住建、环保、财政、卫计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作为工作联络员。各县(市)也分别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四大班子分管和联系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农业农村局,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编制印发了《凉山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试行》、《“美丽凉山?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凉山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春耕期间开展“白色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消除“视觉贫困”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按州委、州政府要求,州住建局、州水利局、州交通局、州文广旅游局分别制定了《街巷长制》、《河湖长制》、《路长制》、《景区景长制》实施方案。自我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先后召开五次全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和二次工作调度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县(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部署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谋划、认真实施,为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建设美丽宜居新凉山打下坚实基础。在西昌市、昭觉县、木里县开展试点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县(市)政府、各部门日常履职工作内容,编制试点方案,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全力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了州级领导负总责、州直部门分类抓、县(市)领导直接抓、乡镇组织、村组具体实施的五级联动运行机制,持续推进“三建四改五洗”,深入开展“五大行动”,群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逐步养成,农村“脏、乱、差”面貌不断转变,农村环境面貌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2.2齐心合力,整治成效显著
按照中央和省州的安排部署,全州各级各部门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营造了文明、整洁、优美、健康的城乡和农村人居环境。截至目前全州100%的行政村配备有专职保洁员,100%的行政村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88%以上的行政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州26.1%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6%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5.1%。建立健全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农户参与、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的运营机制,加快形成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
2.3加大落实,强化督导检查
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在全州范围内采取一月一暗访、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结的形式开展暗访督查工作,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全面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逐步实现“视觉贫困”与绝对贫困同步消除。每月上旬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电视台、报社等相关单位对各县(市)城乡环境整治十项行动推进情况、“四长制”落实情况、县(市)“三项机制”建立运转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重点对常态化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情况、白色污染治理情况、“视觉贫困”消除情况以及城乡环境、村庄农户、景区景点、公(铁)路沿线、河道沟渠清洁卫生状况进行全方位督查。
2.4加强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建立完善专报制度,不定期将我州各项工作梳理,建立通报机制,在媒体进行曝光,鞭策后进鼓励先进。全州上下借助环境整治在州内引起的巨大反响,顺势而为,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我州共发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万份,张贴标语15000余条,广泛利用微信、展板、广告等形式让人民群众普遍知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并投身其中,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安全健康文明教育,提高农民健康意识,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
3、近三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经验和做法
3.1利用春耕期间开展“白色污染”专项整治
抓住春耕期间农用废旧薄膜及化肥农药包装袋等废弃物集中清理有利时机,组织动员广大农户,集中开展农业生产 “白色垃圾”清理,大力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建立工作长效机制,集中力量,全员参与,村村清理道路沟渠垃圾,户户清除自家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废旧农用薄膜及农药废弃包装物,人人清洁院坝室内和个人卫生,达到农村地面、河道沟渠、道路两旁无白色垃圾、树木无白色树挂、绿(林)地无白色树裹、田间地头无白色农用废弃膜及农药废弃包装物的整治目标。
3.2扎实开展消除“视觉贫困”
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和消除“视觉贫困”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行动、脱贫攻坚“三建四改五洗”行动、移风易俗、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除“视觉贫困”工作,逐步实现全州符合政策要求的危旧房应拆尽拆,全面消除残垣断壁、乱搭乱建的畜圈、塌房烂院、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等农村人居环境的“伤疤”,实现农村环境全面提升,室内环境长期净化,村庄全面绿化,乱堆乱放乱倒现象得到彻底整治,实现全域凉山“村村优美、处处干净、户户整洁、人人参与”的工作目标。
3.3广泛推广“新风超市”
“新风超市”是由各村按照评定标准要求,由专人组成“新风评议小组”,每半月一查、每月一评的方式,对本村家庭户全覆盖展开评定,由本村村民家庭依靠义务劳动、集体活动、卫生评比、表彰奖励等方式获得积分,根据评定结果向群众发放“新风超市”积分,可以通过获得的积分在“新风超市”兑换所需生活物品。“新风超市”运行由评议小组负责管理、发放、登记、监督及公开。超市每月结合实际,定期集中开放兑换,并根据群众的需求和季节变化安排调货和项目设置。
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仍存在的问题
4.1运转体制机制不够流畅
在环境整治工作中还存在主体不清、责任不明、问责力度不够等问题,导致基层一些单位和部门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效果不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工作差,甚至出现各自为阵、相互推诿、各人自扫门前雪的现象。“街巷长、河湖长、路长、景区景长”四长制及“十大行动”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过多的停留在“笔尖”和“口头”,没有真正落实、落细、落地。
4.2群众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群众虽然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认可度高,但参与度不高,存在“干部干,群众看”的现象,缺乏引导群众转变生产生活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的有效措施,引导工作不深入、不细致,群众主体意识亟待加强。
4.3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明显
虽然在垃圾收集方面有所改观,但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仍处于起步阶段,甚至处于空白状态。由于大部分村庄比较偏远,垃圾转运难度大,且转运站和沿线收集点储存量有限,垃圾一旦未及时清运,存在垃圾池爆满问题。部分乡村环卫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垃圾桶配置数量不足,无法满足群众的日常需求。
4.4个别区域整治效果不佳
“脏乱差”现象仍旧突出,农村“四边一内”(场镇边、店铺边、路沟边、田地边、院落内)重点区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仍不同程度存在,未能及时清理,整治不够彻底。无论城区还是乡镇,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卫生死角。
4.5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
农户散养部分存在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问题,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不及时,雨水季节养殖粪污容易溢出污染周边环境。
4.6保洁员清扫力度不够
公益岗位的保洁员大部分是弱势群体,且只配备到村一级,组一级未配备保洁员,公共区域保洁落实不到位。
5、对策建议
5.1 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参与强大合力
持续把宣传教育引导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基础,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电视台、门户网站、“村村响”、农民夜校等载体作用,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生态意识、公德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意识,营造人人爱护环境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局面。
5.2切实发挥村民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
村民对农村环境有着最直接的影响,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受益人,必须调动起村民主动参与,积极践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村内垃圾、污水进行集中分类处理,建立起明晰的奖惩制度,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性的同时坚决打击危害农村生态环境的行为,让一部分有能力、有素质的村民成为基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监督者和执行者,充分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和责任意识。
5.3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政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强大推手,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将整治工作细分并落实到各部门,避免越权办公和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合理安排村内事物、调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企业不仅能为村庄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是村庄经济发展的强大支柱,能够提供资金支持,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不断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坚持绿色可持续生产之路,减少废水污水排放量。
5.4 加大资金投入,夯实环境整治工作成效
政府应当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专项资金投入,尤其关注偏远农村的整治情况,尽量缩小各地区农村的人居环境差距,并由专门的监管部门监督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做好长远的整治规划。企业也应该加大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引进科学的污水处理设备,并提高企业生产技术、践行绿色生产,降低对农村生态环境的危害,积极配合村庄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村民应该将资金用于购买绿色、环保的生产化肥及农药,并改变原始的秸秆焚烧方式,村集体可以引进机器进行秸秆粉碎还田。村庄配备专人清运村内垃圾,做到垃圾、污水的科学化分类处理。
5.5 提供要素保障,筑牢环境治理坚实基础
进一步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尤其是乡村垃圾填埋、环卫设施配套等方面经费投入力度,采取政府主导和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形式,对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危旧房进行逐年改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5.6完善制度建设,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把整治行动与完善各项具体制度紧密结合,健全并逗硬各级领导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门前五包、村民自治、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以更加严实的工作制度倒逼责任落实到位。
5.7从严监督检查,实现城乡面貌大转变
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坚持日检查、周通报、月评比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现场督办、蹲点督查等专项行动,严格逗硬奖惩,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应付了事、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