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终,高原古城大地上却仍然火热——
田野里,农民们卖掉一年的收成,又开始盘算来年种什么;蔬菜大棚里,一片生机盎然,红的、绿的、黄的,各色蔬菜长势喜人;屋顶上,连片的光伏板如鱼鳞阵列、蓝海翻涛,一座座“阳光银行”正在萌生新的希望……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冬意虽寒,西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热潮却在不断涌动。
“以前虽说也是集体所有,但体现在村民身上的权利经常看不到、摸不着。”湟中区西堡镇西堡村村民安占飞说,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后,村集体经济壮大了,村民不仅可以将土地流转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还可以在合作社找到工作,增加收入。
西堡村党支部书记丁平操着一口乡音:“现在的西堡村是有名的富裕村了!村里的380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温室大棚,年收入60余万元,带动辐射本村及周边6村406户1421人,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
推进乡村振兴,根本要靠深化改革,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正是农村改革的“重头戏”。
目前,西宁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颁证面积213.58万亩,证书颁发到户22.44万户。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48.76万亩,流转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及工商企业的面积达到43.62万亩,931个村(农村社区)全面完成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完成930个村(农村社区)股权设置,成立928个村集体经济组织。
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农村改革的另一件大事则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8年以来,西宁累计争取和投入财政专项资金8.5亿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时,完善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资、担保等政策,累计为符合条件的村集体提供担保贷款18.65亿元;积极培育多元发展模式,依托资源禀赋、立地条件、交通优势等,探索集体股份分红型、盘活集体资产型、利用集体资源型、推进土地经营型、兴办经济实体型、发展物业经济型、开展服务创收型等模式,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大力实施西宁市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孵化基地项目,培训600名带头人,强化人才保障。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在全省率先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标准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
“近年来,我们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主线,大力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途径,全市917个行政村累计收益4.04亿元。”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