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沼气网!
     首页  >   清洁能源  >  秸秆利用

湖北:荆门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15-05-14 来源 :荆门日报社

本报讯 58日,我市《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出台,今年通过“五化”(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方式,我市将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5%的目标。

根据方案,我市将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建设10个万亩秸秆粉碎还田示范基地,并依托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整合资源,引导农民购买、使用先进适用的秸秆粉碎还田机、带秸秆利用装置的联合收割机。因地制宜,大力试验示范新型秸秆旋耕埋茬机械,组建专业技术服务队,一线讲解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机手,服务秸秆还田;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种植类家庭农场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和水稻机插秧服务。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提高地力。

进一步探索建立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以自然村为单位,按照就近集中、方便运输原则,设立、建设秸秆临时堆场或收集点。以乡镇为单位,建85000吨以上秸秆收储中心,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等开展秸秆收集和储运,探索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体系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培植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

我市还将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发展以秸秆板材、秸秆有机肥、秸秆饲料、秸秆种植食用菌和秸秆固化成型、气化燃料产业,重点扶持上规模、上水平的秸秆利用骨干企业。引导寿恒、秸得宝等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强化技术创新,研发产品,扩大产业规模。鼓励发展秸秆编织业,支持编织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从事草绳、草帘编织及草编工艺品生产,提高秸秆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

市财政将安排50万元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以奖代补”。其中机械购置叠加奖补15万元,按每台1000元标准补贴灭茬埋草机50台,按每台5000元标准补贴加装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20台,县级财政按1:1比例配套;奖补秸秆收储体系建设25万元,对设施完备、没有享受市级以上项目扶持,与村组、农户签订秸秆收购协议,收储秸秆达到5000吨以上的秸秆收储中心,按每个5万元标准奖补;宣传、推广费用1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培训、示范推广等。



上一篇:秸秆变废为宝:一顿焚烧发电600度发酵制沼气400方 下一篇:颍东区今年500万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