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县能源办紧扣业务工作职能,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抢抓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机遇,立足南漳是农业大县县情,科学调研,积极申报农村能源项目,不失时机做好争资争项工作。特别是“十三五”以来,能源办始终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以打造有机农业核心区为手段,以精准扶贫为统领,集中精力,激发内生动能,统筹谋划,周密安排,科学部署,大打以建设农村清洁工程,打造美丽南漳合力攻坚战,取得明显成就。
一、成绩与效果
建设农村清洁工程,打造美丽南漳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泛,建设周期长,任务繁重,县能源办是政府职能部门,紧扣业务职能,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扮演建设农村清洁工程,打造生态美丽家园主角色。
成就一:抓户用沼气发展。1982年-2011年29年间,农村能源主要围绕“一建三改(改厕、改栏、改厨、建沼气)”,以丘陵镇区为主,以西南、西北为辅,动员千家万户积极发展 8立方米户用沼气,全县累计发展23359户,占全县总农户11.6万户的20%,年消纳畜禽粪便约40万吨,年产沼气2318万立方米。累计争取国家扶持资金4600万元,撬动农户自筹资金近5000万元,总投资合计9600万元。在当时条件下,不仅在一定程度下,为广大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清洁能源,而且也解决了农村粪污四处横流污染问题。
成就二:抓小型沼气发展。随着城镇工业一体化发展,农村劳力务工转移和养殖业向规模大户集中转移的历史变革。2012年,国家政策投资向沼气规模化转移,以建设100立方-200立方米小型沼气工程为主,2012年-2018年6年间共建设小型沼气工程45处(200立方米23处,100立方22处)。建设容积6800立方米,共争取国家投资816万元,拉动养殖业主投资204万元,总投资1020万元。年消纳畜禽粪便1.7万吨,年产沼气85.6万立方米,集中供气农户达14000户,年产沼液1.3万吨,可满足1.3万亩农田施用有机肥。
成就三:抓易迁点沼气站发展。2016年以来,县能源办、县扶贫办充分把握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机遇,调剂中央扶贫资金750万元,建设易地搬迁沼气站25处,建设容积4000立方米,为易地搬迁贫困户集中供气500多户,方便了他们生活用能,年消纳畜禽粪便近7000吨。
成就四:抓大型沼气工程发展。近几来,全县建设大型沼气工程3处(经济开发区沙河村1000立方、九集镇王花园村1000立方、清河区雷家巷村400立方)建设总容积2400立方米。争取国家投资450万元,拉动养殖业主投资830万元,总投资1280万元,年消纳畜禽粪便4.5万吨,年产沼气近30万立方,供气农户达400多户,年产沼液2.8万吨,可供2万多亩农田作有机肥。
成就五:抓生物质炉推广应用。2008年至2015年间共争取退耕还林政策投资920多万元,发放生物质炉8495台。有效撬动了农户自采生物质炉的热情,据调查,全县农户自采购生物质炉9万多台。生物质炉普及率达86%。
成就六:抓太阳能热水器普及。2008至2015年,争取国家投资200多万元,发放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018台,加上农户自采购太阳能热水器8万多台,累计普及太阳能热水器8.2万户,占总农户71%。
农村清洁能源的普及,为广大农民带来了更实惠和好处,深受农民欢迎,取得建设生态家园明显效果。
效果一:提供了广大农户生活用能。特别是沼气工程的大力发展,为广大农户提供了便捷生活用能,带来省柴、省工、省钱,方便解决在当时背景下妇女炊事烟熏火燎之痛苦。
效果二:提供了畜禽粪便治污主渠道。通过建设户用沼气、小型沼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农村散养户和规模养殖大户的畜禽粪便得到了有效治理,解决了粪污横流脏乱差的现象,方便了农村农民生产和生活,为打造农民富、农业强、农村美的良好环境夯实基础。
效果三:提供丰富和充沛的有机肥。我县有机谷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是有机谷建设核心区,沼液是发展有机农业的最佳有机肥。通过10多年的沼气建设,沼气工程类每年可为全县提供有机肥近7万吨,可施用果、菜、茶农作物6万多亩。
效果四:提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便捷措施。生物质炉的普及和推广运用,通过节能环保,有效遏制了农民乱砍滥伐现象,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据初步调查测算,全县累计普及生物质炉9万多台,每台生物质炉每年节约薪柴3000斤,相当于0.5亩林木蓄积量,按计算相当于每年绿化荒山4.5万亩,自2008年普及节柴炉计算,10年间共绿化荒山45万亩。为保护生态、保护气候起到了极大作用。
效果五:提高和增强了人们清洁能源理念。通过清洁能源工程推广和普及,利用现场会、新闻媒体、科普知识等宣传,向人们灌输了新能源系列知识和新理念。
二、困难和问题
农村能源建设空间广阔、前景光明,但由于受到体制机制和政策等因素制约,面临的困境也十分突出。
一是能源机构职能偏弱。目前,农村能源建设最高业务机构为国家农业部教科司下设的能源处,省级为农业厅下设的农村能源办公室,地市级为农业局内部科室或二级单位。县级农村能源机构各有不同,有的为农业局二级单位,有的单设农村能源办公室或生态能源局。由于我市县级能源机构级别低、职能弱,向上争资和推进地方能源发展职能受限。
二是财政资金支持不够。国家对农村能源建设资金投入呈逐年减少趋势,由最高峰的80亿元减少到目前20亿元左右,湖北省每年安排1.5亿元,今年又消减8000万元用于全省6个县市整合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2018年仅有7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安排清洁能源工程。全靠财政资金犹如杯水车薪,如果让农户自己出一部分,农户积极性不高,不愿意配合,导致农村能源建设难以持续良性发展。
三是国家政策空间趋紧。从2015年开始,省级以上农村能源资金投入倾向于大中型沼气建设,逐步取消了太阳能热水器和生物质节柴炉。这与《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鼓励开发除沼气以外的太阳能、风能、水能等能源建设要求不相符。而对于国家提倡的建设大型沼气项目,需要地方政府配套三四千万元资金,县级政府很难做到。目前,太阳能路灯、光伏发电、小型风能、水能等能源在农村需求量大,深受群众欢迎,因缺少国家政策性指导,得不到广泛开发和利用。
四是后续管理服务不力。早期建设的户用沼气项目,因城镇化推进和农村劳动力大量务工外出而成为摆设。各地成立的沼气专业合作社也因利益难以得到稳定保障,效果不尽如人意。近几年兴建的100立方、200立方的小型沼气站,因权责不明,对持续投入与维护,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中没有安排工作经费,有的依赖县级能源部门包揽式服务,有的沼气合作组织享受政府“以钱养事”政策支持,但因技术周期长、工作量大,后续服务点多、面广、线长,服务严重滞后,难以为继。
三、对策及思考
面对农村能源建设困境,需要以改革创新的手段突破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使农村能源建设在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要理顺体制机制。理想目标是,将农村能源与大能源接轨,统一归口国家能源局管理。权宜之计是,省级以下政府既可将农村能源办划归能源厅(局)管理,也可成立生态能源局,做到上下归口、协调统一。在此基础上,提升农村能源建设队伍专业化水平。目前,县级农村能源办人员编制一般3—5人,人员少,专业技术不高,管理全县的能源建设,难以有所作为。随着农村能源建设领域不断拓展,工作任务不断加大,迫切需要培养能源开发、建设与管理的专业化队伍。这样从行政体制、经费保障、职能职责等方面进行加强,确保县级能源部门有权管事、有人理事、有钱办事。
二要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在能源压力日益加大的今天,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是强国战略的重大问题,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生态家园的现实选择和迫切需要。因此,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清洁可再生能源的投入力度。建议市、县两级政府预算适度财政资金,同时,加大金融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新能源建设。在投资结构上,应从单一的沼气工程建设补助,转向推广可再生能源新产品和新技术补助上来。据掌握的情况,农户现在要求装太阳能热水器的积极性比建沼气池积极性高得多,乡村要求装太阳能路灯的积极性也特别高,建议出台相关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奖补政策。
三要找准发展突破点。各地可应因地制宜,根据资源禀赋,从沼气能、生物能、光伏光热能中选择一至二个方面,实行重点突破。在发展方向上,可以从三个方面加强衔接,为农民增收节支,为农村能源系统的生存和发展开辟新路径。一是与美丽乡村建设衔接。加强桔杆“三化”,加强畜禽粪便“三沼”利用,加快太阳能照明、太阳能供暖发展节奏,把农村能源建设与农村美化、亮化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二是与精准扶贫衔接。利用光伏扶贫上升为国家政策机遇,加强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如南漳县在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中,建立“光伏扶贫电站大数据智慧云平台”,实行托管服务数字化管理。有效解决了扶贫电站地处偏远,易建难管,损耗大的问题。三是与发展有机农业衔接。注重“三沼”综合利用,发挥“三沼”在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中重要作用。四是形成发展合力。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打击力度。不能以养殖场是否建了沼气工程为标准,相当部分业主还存在重建轻用,骗取环境检查的问题。要将能源、畜牧部门用于养殖业主污染治理的资金整合使用,多建有利于粪便深度开发利用的沼气能源、有机肥料设施。要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沼肥推广使用“水肥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