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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国家扶持政策助推沼气工程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0-12-27 来源 :天人之友

国家对沼气工程的扶持政策共有两类,一是建设扶持政策,二是产品扶持政策。本刊现将国家对沼气工程的有关扶持政策刊摘如下,以便会员企业了解并享受到这些优惠政策,促进自身又好又快地发展。

      建设扶持政策

    () 农业部大型沼气国债项目,扶持建设资金约50%,根据项目大小额度在几十万至200万元不等。

    () 环保部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扶持建设资金约50% ,额度一般在100万元左右。

    () 地方政府(农业局、环保局)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扶持建设资金约50%,一般在几十万至100万元左右。

    () 亚行农村能源贷款项目,扶持建设资金约50%,额度在200~400万元左右。

    () 国家发改委扶持沼气发电项目和一些特定的特大型沼气项目,沼气发电项日资金额度约200万元左右,特定项目资金扶持比例在5%15%,最低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产品扶持政策

    ()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补贴电价标准为0.25//千瓦时。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15年后,取消补贴电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申报项目

      政策使用注意事项

    () 申请不同渠道资金直接联系企业所在地的对应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 申请项目需要投入的成本,如编制可研、设计、地质报告等项目申报前期的费用。

() 扶持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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