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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沼气建设条例、管理办法及规划汇编

发布时间: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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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报告提出要推进绿色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指出: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畜禽粪污沼气化处理是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重要手段之一,可实现畜禽粪污在不同规模下,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的经济高效处理方式,可实现气、电、肥联产,促进种养结合与农牧循环。自2003年起实施的农村沼气国债项目,重点建设了农村户用沼气、联户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服务体系。2015年,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农村沼气建设进入转型升级期,重点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试点,推动农村沼气工程向规模发展、综合利用、科学管理、效益拉动的方向转型升级。为更好地总结我国农村能源建设经验,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组织汇编了此书,为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和使用业主提供参考,推动农村能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书收集了近年来由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的《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颁布的农村能源条例、管理办法及“十三五”规划等。内容涵盖沼气、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农村可再生能源,涉及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质量安全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本汇编可为全国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和沼气业主了解各级政府有关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和管理要求提供参考;对其研究制定(修订)相关工作规划、配套政策、科研工作方案、产品技术标准及开展产品和技术的示范、推广具有借鉴意义。

本书编辑出版得到了农业部农村能源综合建设项目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农村生物能源发展战略与技术模式)的支持,还得到了天津市农委能源生态处、河北省新能源办公室、山西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总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农村能源办公室、浙江省农业生态与能源办公室、山东省农业厅生态农业处、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环能处、安徽省农村能源总站、江西省农村能源管理站、湖北省农村能源办公室、湖南省农委农村可再生能源处、广西农村能源办公室、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重庆市农委、云南省农村能源办公室、新疆农村能源工作站、陕西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西藏自治区农牧厅科教处、甘肃省农村能源办公室、青海省生态能源站和大连市农村能源工作促进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时间有限以及相关条例、办法和规划还在修订、完善和更新之中,本书难免有疏漏和不当之处,敬请读者谅解。

 

编写人员

主编:蔡萍 冉毅

副主编:王超 汤晓玉 席江 贺莉

编写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迎九、王超、王琳、冉毅、冯政、帅鸿彬、刘永岗、刘军、江光华、江绣屏、汤晓玉、宋良才、张衍林、张健军、李文全、李文祥、李刚、李斌业、杨跃武、邱永洪、陈杰、陈绍田、陈涛、周国曾、周南华、周雄军、周曙光、庞振华、范荣豪、郑国蓉、侯斌、贺莉、赵凯、席江、徐友伟、郭亮、顾东、黄武、黄振侠、覃双鹤、蔡萍

 

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农业部沼气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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